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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防风防汛工作的通知

2009-06-11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关各部室,各相关单位: 目前即将进入夏季高温以及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给夏季施工、建筑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安全生产,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项目部要结合自身施工作业的特点,制定夏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暑降温工作的措施,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为此,集团公司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对其工地、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今夏施工生产的安全。 二、切实做好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加强露天高温环境下施工的安全监督。现场应配备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丸等常用防暑药品。 三、高温期间调整作息时间,抓两头、避中间。气温超过35度时,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中午11点至下午4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温度达到38度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加班的,应采取切实有效地防暑降温措施,并配合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项目负责人应设法改善一线和高温岗位的工作环境,配备电风扇,有条件的项目部应设置空调休息室。 四、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严格控制噪音,不得影响居民夜间的正常休息。 五、对一线作业人员,应做好送清凉工作,保证工地的茶水供应。 六、注意食堂卫生。饭菜、碗筷要做好防虫、防蝇和消毒工作,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七、工地厕所必须注意打扫和防疫,防止粪便外溢和蚊蝇孳生。 八、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对各类电气设备要逐台进行检查。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做好避雷装置的安检工作,防止触电和雷击事故的发生。 九、雨季,施工现场应对临时设施、围墙、基坑等进行检查,制定措施、防止坍塌。 十、配电房、材料仓库要采取防漏雨、防淹水措施。 十一、风力在四级以上时塔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登高作业和吊装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十二、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露天摆放必须有遮阳措施严禁暴晒,以防自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希各分公司、项目部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安全管理部 二○○九年六月一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