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团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关各部室,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委办[2009]17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集团实际,现就开展我集团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我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集团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良好的局面。 二、范围 (一)范围:在本集团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所涉及到的相关工程。 (二)内容: 1、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施工项目部不能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从事施工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 (4)分公司、项目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6)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1)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家论证或对方案落实不力的; (2)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4)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现场演练的; (5)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 (6)其他需要治理的行为。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对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证上岗; (3)宣传表扬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的分公司、项目部和个人;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三、重点时段 (一)计划准备阶段(2009年5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我集团公司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分公司、项目部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增强各分公司、项目部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查找问题。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按照“三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阶段(2009年6月至9月) 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对照“三项活动”工作的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到位; 要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 “三类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围绕汛期、暴风雨等极端天气,指导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及时对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检查指导,帮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在“三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着力规范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总结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 集团公司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的建筑施工特点,督促分公司、项目部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巩固“三项行动”成果;2009年11月1日前,各分公司将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 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