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专项债“再加码”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将提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3月27日,全国发行地方债规模达15291.97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343.85亿元。此前,财政部已两次提前下达今年新增地方专项债限额:2019年11月,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2020年2月,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两次共下达专项债限额12900亿元。
据悉,从资金投向看,专项债投已不再主要投向土储和棚改,而大部分投向基建。截至2020年3月19日,全国所发行10134亿元地方专项债中,85.3%的资金投向基建,而2019年专项债投向基建的比例为25%左右。
3月21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一级巡视员宋秋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经国务院批准已经提前下达了2020年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18480亿元,包括一般债券5580亿元,专项债12900亿元,专项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截至3月20日,各地发行的新增专项债10233亿元,全部用于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建设,还有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各地用于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的资本金债券规模达到1200亿元,可以带动相当大的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
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要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要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和使用,加紧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可以对稳投资进一步起到促进作用。由于第三批专项债将向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的地区倾斜,因此,国家支持发展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中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的省份,有望获得更多支持。广东省负债率为全国最低,仅有11.1%;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等9省(不含广东省)的政府债务负债率介于10%~20%,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属于风险水平低的地区。
据了解,财政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同时坚持“资金跟项目走”原则,督促各地尤其是项目单位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