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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关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30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浙江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措施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云南

    1月26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扎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曲靖市城市管理局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要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对生活垃圾运输工具和处置场所以及城市公厕等的消毒措施,及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要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指导环卫企业做好环卫从业人员防护知识的普及,并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已发生肺炎疫情的州(市)、县(市、区),要妥善做好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加强对城市环卫从业人员的防护和身体状况的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商圈等人口集中区,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应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引导市民规范投放。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

    通知表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宣传,切实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要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管理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的卫生死角,及时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要改善民工居住条件,严格杜绝大通铺现象,定期做好消毒防疫措施。要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特别是春节后复工前要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武汉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疫情流行期间,云南一律取消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进一步加强园区清洁和消毒,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和环卫保洁工作,并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城市有关动物园、植物园实行全面闭园,暂停向市民和游客开放。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市民群众居家过节增多,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通知要求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和供水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加强供水企业制水工艺、设施设备、水质水压等运行安全监管,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加强供水水质监测检测,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停供水事故,严防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同时,通知要求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曲靖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执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要加强信息报送,并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按条线及时准确报送工作部署、督导检查、典型做法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综编自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浙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急发文布置,要求各地、各单位抓紧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政府“一级响应”要求和“十个最”的工作举措,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防控举措

    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增强底线意识,强化风险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重点加强七个方面防控: 

    加强环卫行业防控管理,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一是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二是加强生活垃圾箱(桶)、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是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直送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设施进行处理,专用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四是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一旦发现疫情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健等部门报告。

    (二)加强城市公园防控管理,一律取消园内各类展览活动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动物园、植物园等实行全面闭园,暂停向市民和游客开放。

    三是实施关闭的公园,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查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动物安全、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

    四是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和环卫保洁工作,并强化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

    (三)加强城市供水防控管理,确保原水安全

    一是加强与当地生态环境、水利、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确保原水安全。

    二是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自来水厂防疫工作,必要时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避免水厂工作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者或携带者密切接触。

    三是加强水厂制水工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增加水质检测频率,确保出厂水水质水压等符合国家标准。

    四是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

    五是建立健全疫情期间安全供水应急处理机制,严防发生供水水质污染事故。

    (四)加强建筑工地防控管理,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严格执行人员封闭式管理制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一是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一律测量体温。

    二是若发现可疑病例,工地要一律停工,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处置。

    三是对近一个月去过或接触过武汉及周边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从严管控。

    四是全面加强节后复工回流人员登记管理,对具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的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五是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近期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劝导工地上的工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同时,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展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各地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工地的具体复工时间。

    (五)加强小区物业防控管理,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

    一是督促物业企业采取形式多样的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宣传,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

    二是加强小区电梯、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洁等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

    三是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布置,配合做好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出小区询问、登记等工作,及时劝阻小区居民自发组织的集中活动。

    (六)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防控管理,确保污水处理正常有序

    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内部消毒和卫生防护,在封闭车间安装强制排风设备,使空气强制流动;在易发生污水飞溅的设备前,增加防护罩;增大除臭风机功率,保持曝气池上的空气流动。

    二是加强培训教育,让一线员工了解污水和污泥内部可能隐藏的各种病毒生物伤害,提高防护意识。

    三是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要为员工配备手套、护目镜、面罩、防水服或呼吸器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作业制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增加第三方运维单位力量,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是加强对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管道,疏通管网,防止污水满溢横流。同时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紧密配合,该采取消毒措施的,积极配合做好消毒工作。

    (七)加强公积金和房产交易防控管理,保障办事人员健康安全

    一是做好服务大厅和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消毒,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二是引导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可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掌上办理,或在智能自助机自行操作,并对智能自助机及时消毒,开通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绿色通道。

    三是做好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服务引导,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值守应急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是加强值守应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制度。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

    四川

    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响应,及时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全力配合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

    设置专用收集设施 城管在行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5日、26日,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成都市规范废弃口罩处置五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通知》”),明确各地对居民丢弃的口罩以及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为疫情期间的特殊有害垃圾,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置,尽量减少中转环节。

    两个《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应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容器,并设置文字标识。农村地区应结合地方实际,参照增设相关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或指导居民在家中用塑料袋单独打包收集。

    截至1月27日上午8时,四川全省21个市州全面启动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城镇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以及农村地区设置专用垃圾收集容器35920个。

    两个《通知》强调,各市(州)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环卫保洁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和教育,做好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二次分拣工作,减少特殊有害垃圾扩散风险。同时,印发《收运处置废弃口罩作业防护措施》,指导各环卫保洁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及垃圾处理厂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切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两个《通知》要求,各市(州)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充分发动物业服务企业,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类型制定预案、措施,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各物业企业要主动与当地社区和居委会协调联系,配合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对进出小区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疑似症状者应及时报告;积极做好小区内公共场所通风、消毒、清洁等措施,强化各方面保障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5日下午,四川省房地产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全力做好物业服务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物业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细则,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障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安全。

    此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城市供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全力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城镇供水、排水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以及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广东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危害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迅速成立指挥部或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查找工作漏洞,䃼齐工作短板,根据疫情变化,即时研究对策,督促指导有关各方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联防联控联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宣传责任。疫情瞬息万变,要密切关注国家、省和属地发布的最新动态,通过有效途径,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等手段,迅速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区域内的每一个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市政环卫单位、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市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工地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疫情传播。

    三、加强来粤人员管护。迅速对全省32000多个在建工地、各地市政环卫单位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摸清底数,精确到人。突出重点,对目前已在疫区休假的从业人员登记造册,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进行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企业通知前,暂缓返回广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节日期间未停工的工程项目,所有在岗人员都要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作记录,特别要确保近期出入过疫区的人员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少于14天,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四、加强在建工地监测。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督促各地在每一个工作场所特别是工地现场、工人生活区等设置体温检测点,确保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按时配发口罩,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工作场所,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作场所,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要求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工地疫情监测,对所有在建工地从业人员实行疫情日报制度。

    五、做好节后复工预案。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开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针对房屋市政工程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务工人员多的特点,采取严密的复工应对措施,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预案应包括根据疫情变化,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强化工地饮食、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开工后对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假期与疫区相关人员接触情况报告台账,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协助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并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联防联控,加强部门、上下、社区协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工地生活区等从业人员聚集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和清洁措施,清除病媒孳生。提高个人文明素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捂住鼻子,将肉蛋食物彻底煮熟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强化城市公园防控。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园室外区域及办公场所的清扫、保洁及消毒力度,为作业人员及时配备必备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对其工作、休息环境及劳动工具设备及时消毒。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

    八、加强环卫行业管理。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严防供水水质污染;加强排污口及排水单元管控,做好水厂运行监测,严禁污水直排;对生活垃圾运输工具和处置场所以及城市公厕等及时消毒,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妥善做好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确保环卫工作在作业服务中防护安全。

    九、做好物业小区管控。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门卫、保洁等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要立即停岗隔离观察;认真做好小区出入口、楼栋大堂、箱式电梯等人员流动场所的环境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管理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观察人群的登记和报告工作。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

    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响应状态。各地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严肃处理。要做好信息报送,落实每日一报制度。

    山西朔州

    按照朔州市城市管理局通知要求,朔州市环卫清洁中心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为保障环卫工人身体健康,朔州市城市管理局不仅为工人们发放了防护口罩,还邀请医疗卫生人员为大家做了防护指导。

    朔州市城市管理局表示,在这场疫情防控行动中,环卫工人也处于一线,只有以科学的态度保护好自己,才能无往而不胜。按照部署,朔州市所有路面保洁全部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一级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率保证100%;公厕内外、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点及周围和果皮箱附近,人员流动较多的区域实行定时消毒药液喷洒,确保不发生污染。

    江苏宿迁

    1月26日,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各县(区)和局属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警惕,严防死守,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在宿迁市蔓延。一是强化建设工地管理,认真落实预防措施。《方案》要求,迅速对各类建设工地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整改。督促各类建筑、市政、园林、人防、燃气、黑臭水体整治等建设工程认真落实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的卫生死角。改善民工居住条件,督促建设企业引导工人做好防控工作。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掌握建筑、市政、园林等建设行业工人的动态信息,特别是春节后复工前要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武汉籍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

    二是强化住宅小区督导,切实做好疫情监测。《方案》要求,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宣传。要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对电梯、门厅等公共区域要增加保洁作业和消毒消杀频度。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管理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对于口罩等防护用品,要在服务区域内相应位置配置回收箱统一回收。

    三是强化公园景区宣导,有效开展应急管理。《方案》要求,各公园景区管理部门要在公园景区出入口和醒目位置加大力度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宿迁市各公园景区(包括风光带及大型园林绿地)取消一切节庆游览、娱乐等活动,减少公园景区游人密度,防止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