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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05-21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技术积累,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力度,提升全省工程建设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完成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所申报的工法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的工法已经是企业级工法; 2、工法经过3个以上(含3个)工程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显著; 3、工法整体技术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4、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5、工法为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以申报单位为主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对于2002年度(含2002年度)前批准公布的省级工法,已超过6年的,如需重新申报,原工法完成单位享有优先申报权,但应当经专家重新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推荐意见。 二、编写格式 凡申报省级工法的文本,一律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建协(2007)5号)的有关格式要求编写(附件2)。 三、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类。 (一)纸质材料包括下列八项内容(需软包装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1、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书(附件1); 2、工法具体内容材料;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 4、关键技术鉴定证书或审定证明; 5、工程应用证明原件(由使用该工法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如其应用实例少于3项的,应对工法的成熟性和可靠性加以论证); 6、效益证明原件(经济效益证明由申报单位的财务部门提供); 7、关键技术专利证书、科技成果奖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9、反映工法实际应用操作要点的照片(10张以上)。 (二)电子文档包括下列两项内容(报DVD光盘一张,黏贴在正本纸质材料的封三页面上): 1、与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文档); 2、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工程录像片或照片。 四、申报程序 由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或省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企业统一组织报送。 五、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6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少军,电话:025-51868641,传真:025-51868644,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1508室,省建管局质量安全技术处,邮编:210036, 邮箱:bshy7604@vip.163.com 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